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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哈佛大學教授邁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出版了「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在台灣引起了不小的旋風,而2012年又再繼續出版了「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試圖要為他的正義觀(在我看來是一種社群主義)再做進一步的論述,書中有一段是在討論「該不該買黃牛票?」,而網路(YouTube)上也有一段大約八分鐘的相關演講影片(可搜尋 錢買不到的東西1桑德爾教授主講:該不該買黃牛票? ),影片中桑德爾教授先提問現場聽眾支不支持女神卡卡的演唱會出現黃牛票行為,而投票結果支持與反對大約為六比四,顯示現場大多數人不反對卡卡演唱會出現黃牛票,而這時桑德爾教授話鋒一轉,再次提問若是醫院的掛號單出現黃牛介入行為大家的意見為何?這時現場投票的結果支持與反對就變成了一比九,大家都認為醫療行為不該有黃牛介入,桑德爾教授很巧妙的用這個例子讓大家思維轉向成不該以錢來衡量誰應該接受醫療,這是很典型的社會主義思考模式,利用了大家的同情心來模糊焦點,先入為主灌輸了黃牛行為將危害窮人接受醫療的權利之思想給大眾,我認為不論是「女神卡卡演唱會門票」或是「醫院掛號單」都不應該限制黃牛介入,不管是娛樂或是醫療行為,都不該是「錢買不到的東西」。

在討論黃牛行為前,我想先釐清「錢」的本質,人類社會能進步是因為我們懂「分工」,米塞斯1927年出版的「自由與繁榮的國度」中提到:「假如沒有勞動分工,我們今天無論在哪個方面都不會比一千年或一萬年前的祖先進步多少。」,沒有錯,試想若是人類每天起床就必須靠自己獨自滿足自己的一切需求,那會是多可怕的事情呢?光是想要喝一口水,就必須自行徒步去河邊,而想要多盛一些水回家,必須要有水桶,而要製造木製水桶又必須先去伐木,但是伐木所需的鋸子,又將需要用到鐵,所以首先要去鐵礦場挖礦,而其他的生活必需品例如「衣服」、「食物」、「房子」,又將耗盡個人所有的時間精力來完成,這樣一來人光是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都很困難了,許許多多偉大的發明就不會出現了,因為那些發明家可能正忙著砍樹或是抓野豬,但是人類是聰明的,我們的祖先很快發現了如果每個人都專注做自己熟練或擅長的工作,然後再用多餘的勞動成果去換取自己所需的其他生活必需品,這樣每個人的生活品質都能大大的提升,這就形成了最早的「分工」,例如農夫就專心耕耘,收成後用多餘的(扣除自己吃的量)農作物去換取其他食衣住行甚至娛樂所需品,同樣獵人就努力捕獸,多出來的肉品同樣能換取相同(或相當接近)勞力付出的其他產品,但這時問題就來了,今天如果有一位製鞋師傅想去酒館喝兩杯,他想要用一雙鞋與酒館老闆換一桶啤酒,酒館老闆想要做這門生意,但是他真的不需要鞋子了,這時該怎麼辦呢?所以人類才有了「貨幣制度」也就是「錢」,製鞋師傅會先將他製造的鞋子先換成錢(一種大家都能接受的中介交換物),但錢並不能滿足他任何需要,他必須要用錢再去換取他想要的啤酒,所以我們發現錢本身並沒有作用,錢的作用在於它能換取他人的勞力或勞動成果,「錢」也就是一種勞動力或勞動成果的儲存工具。

了解錢的本質後我們回到黃牛議題上,在醫院掛號單的黃牛行為中,桑德爾教授引導我們進入「黃牛行為會危害窮人的醫療權」的迷思,那我現在來假設另一個情形,有一間醫院每天只收前一百位掛號民眾,而掛號費是100元,這時有黃牛搶先排隊了,並且他們非常冷血的將原本100元的掛號名額用500元出售,沒有錯,這就是桑德爾教授痛斥的黃牛行為,窮人為了看病必須多付出400元,而400元對富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窮人受害了?我們不該漠視不管?但假如今天有一個收入不高的勞工,他一天的日薪是500元,每個月全勤(未請假)工作能再加薪1000元,他生病了必須去接受醫療,但如果他請假去醫院排隊將付出1500元(一日薪水+全勤獎金)的代價,所以他評估之後決定繼續上班,而下班後再向黃牛購買500元的掛號名額,雖然黃牛很可惡、雖然多花了400元很心痛,但比起被老闆扣薪1500元,他反而覺得自己賺到了1100元,另一方面富人也生病了,他非常有錢所以不需要工作,他可以自己去排隊甚至請傭人去替他排隊,這個富人根本不需要黃牛,他輕鬆就能取得就醫機會,這時黃牛是幫助了窮人還是傷害了窮人呢?當然我必須承認每一個個案的情形都不盡相同,我們無法去一一的判斷誰比誰更應該接受醫療資源,即使桑德爾教授的正義觀就是「許多人」的正義觀,但絕對不是「所有人」的正義觀,我們沒有辦法找到一種人為的方式來分配資源而能讓所有的人都滿意,桑德爾教授不能,我也不能,世界上沒有任何人能做到,因為每個人的判斷與價值觀都不盡相同,所以任何一種人為的資源分配都會有一部份的人認為「不公正」,所以我們只能將資源的分配交給「貨幣制度」,一個人付出的錢相對的代表著他一定有某種程度的勞動犧牲,而為了取得醫療資源付出較多錢者,也代表者他犧牲的程度更大,所以更該獲得此項服務,「貨幣制度」是公正的(除非政府濫權介入),它並不會特意的偏向某人,任何人都能透過勞動換取金錢,並用金錢換取別人的勞力或勞動成果,也就是說目前並沒有一種制度在分配資源的作用上比「貨幣制度」更公正。

如果今天雙方在沒有威脅與欺騙的情形下,都同意用錢交換某個物品或某項服務時,我們絕對不應該禁止它,禁止此行為等於意味者我們無法透過「錢」來累積自己的勞動並且自由的換取他人的勞力或勞動成果,這樣就是在傷害「貨幣制度」,就是在妨害人類的進步,不管你的正義觀是如何,都不應該將此正義觀強加於所有人之上,更不應該將你的正義觀凌駕於「貨幣制度」,所以只要雙方同意,並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而醫院掛號名額也絕對不是錢買不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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