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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自由」在我們這個世代已經成為宗教口號,彷彿一切行為只要冠上民主自由就能夠被正當化,殊不知民主必然會侵害自由,當認清民主的本質後會發現,民主不過是多數人的獨裁,而社會主義就是分贓行為。

讓每個人自行決定自己的事、決定自身財產該如何使用這就是自由;而由多數人決定所有人的事、決定公共財產該如何使用就是強制,也就是我們所稱的民主。
所以民主必然會侵害自由,因為在民主制度之下一定會有人的意願被違背,如果沒有任何人的意願被違背我們也不再需要民主,一切就讓個人自行決定就可以了,但顯然我們現行的社會制度不是如此,民主不斷的侵犯個人自由,也不斷的將自身暴行合理化。

當某個社團或某些活動可以讓你自由的選擇投入資金或自由的選擇離開不參與,這時的情形就是自由的,我們稱之為市場;而當某個團體的事務由多數人決定,且限制所有人必須依照多數人的規定行事,也無法隨意退出時,就是一種強制的行為,我們稱之為民主國家或強盜團體。

未來的社會必然是由自願的交易行為配合著互不侵犯原則構成,那時不再有政府,有的只是類似保全公司或保險公司的民間保護機構,在市場的互相競爭之下人民的生命安全會越來越有保障,重要的是我們將不再受到政府的迫害,不會再有一群自稱是多數人的團體來對我們行使強制,未來人會發現政府就跟皇帝與國王一樣只是個過時的玩意。

拿掉了民主我們該依靠什麼?答案是自由與市場機制,無政府資本主義者(羅斯巴德、霍普)已經不只一次證明了這些觀點,只是目前多數人還無法理解,就像封建時代的農奴無法理解沒有封建主與國王的世界會變成什麼樣。
我對民主的批判是激烈的,雖然我不認為整體來說民主比不上專制,但我清楚的發現在某些環節上民主比專制還要可怕。
在專制之下的人民對統治者是有防範意識的,無論統治者多麼的親民,畢竟還是使用強制力壓迫的一方;但民主制度的政客被認為是為人民服務,在此制度作用後人民會誤以為自己是主人,而使得個人自由慢慢被侵蝕。
專制之下的統治者擁有統治區內的一切資源,所以國家在某程度上也等於是統治者的私有財產,也就是說他會比較傾向於愛惜這個財產,因為只要他不被其他暴力集團推翻,這個財產永遠是屬於他或他的接班者;反之民主制度下的政府人員與政客就比較像是一間房屋的租客,他們並不永久擁有這些國家資源,這會造成他們更加短利,因為任期一到他們就必須走人,也就是說他們將在任期內盡可能的獲取利益,他們不會花太多心思來研究如何是對國家長遠有利的,他們在意的是眼前的利益與如何贏得下一次選舉,這就是為什麼目前世界上沒有一個民主國家是越來越好的,而且我可以大膽的告訴你們最差的情形還沒開始,民主政治最後的下場就是無限左傾的社會主義甚至共產主義。

十個納粹份子投票決議殺死一個無辜猶太人是民主,兩隻狼與一隻羊投票決定晚餐吃什麼也是民主,在沒有絕對自由當前提之下的民主連屁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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