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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於反服貿學生強行佔領立法院,使得許多原本不了解政治的學生都開始討論服貿了,但我都盡量避免與人談論政治,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看事情的高度非常不同。


討論經濟與政治問題不能憑感覺、看表面,而是要分析出問題的核心本質,兩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乍看之下像是要創造新貿易規定,但其實它的實質內容只是開放更多的貿易自由給人民,這時候就產生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在一個自由的國度人民本來就該擁有貿易自由,為什麼現在還需要搞什麼服務貿易協議來開放貿易自由呢?


原來政府長期以來就一直都限制住了我們的貿易自由,我們生長在台灣表面上看起來很自由,但其實我們遭受到了非常多的不合理限制,不相信嗎?就拿最近很夯的"雷神巧克力"為例,我是一位生長在台灣的自由人,但我卻不能自己花錢買機票飛到日本收購十箱"雷神巧克力"帶回來台灣請親友吃或販售,因為政府規定以個人名義購買外國貨有金額限制,而且進口食品須有中文標示,這就是政府其中一種不合理的貿易限制,而進出口關稅、外勞管制、外幣兌換上限等等也都是政府對貿易自由的侵害,反觀簽訂服貿協議本質上就是取消原本錯誤的禁令,讓人民能更加自由的貿易,所以反服貿者本質上就是在反自由貿易行為。


自由主義在互不侵犯原則之下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我認為人民絕對有選擇當個傻逼或是奴隸的自由,你當然也可以選擇仇恨中國、拒絕與中國發生任何貿易關係,但你自己不與中國貿易跟立法來限制全民不能與中國貿易這就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了。你不吃肉,我會尊重你;但你支持立法限制全民都不準吃肉,我一定會跟你抗爭,因為你試圖將自己的價值觀套用在所有人身上。


而反服貿者也同樣試圖將自身的價值觀(不與中國交易的價值觀)套用在全民身上,這就是我之所以反對他們的主要理由,也許他們會反問說支持服貿者不也是將自身的價值觀強加於全民嗎?
首先,服貿協議就等於是貿易自由協議,貿易自由是每個人生而擁有的,並不需要任何人強加於你,如果我主張立法限制每個人都必須與中國進行貿易,這就是另一種將自身價值觀強加於全民的思想,但我的主張其實是讓人民有貿易的自由,自行決定願不願意與中國發生交易行為,這是唯一不侵犯任何人權益的主張,而主張反服貿者也就是主張繼續限制台灣人民對中國的貿易自由,這就等於侵害了希望與中國進行交易的台灣民眾權益,所以很明顯無論是強制交易或限制交易都是不公義的做法,而簽訂服貿協議則是慢慢往貿易自由邁進,這是唯一合理也不侵權的一條路。


假如我是一位在台灣賣香蕉(最近太陽花事件很夯,所以就跟跟潮流選擇用香蕉為例)的商人,我一定會希望政府限制外地不準進口香蕉,我甚至希望政府限制全國只有我能賣香蕉,因為這樣我就透過政府強制力完成了實質上的壟斷,我依靠政府的暴力排除了競爭者與潛在競爭者,這時我的獲利並不全是依靠我在市場上提供了合宜消費者的服務,反而是部份來自於犧牲消費者選擇更優質香蕉的權利來獲利,這是一種破壞整體經濟來滿足個人私慾的做法,而現今台灣大部份的貿易限制都是類似於此種性質,只不過這些邪惡限制穿上了美麗的外衣,例如保護台灣產業、促進本地經濟等等"愛台灣"的口號,所謂的保護台灣產業其實只是保護某些特定人士的利益,這種做法就是犧牲一群人來滿足另一群人,如果愛台灣必須要透過犧牲個人貿易自由來完成,我寧願選擇愛自己。因為並不存在著台灣的集體利益,存在的是個人利益與一群人的利益,如果你同意犧牲某些人的權益來達成另一些人的利益,就等於同意讓台灣出現兩種階級:剝削者與受害者,會有這種思想的通常是既得利益者或是出於無知與非理性。


無論在什麼情形之下自由貿易都比限制貿易能帶給經濟更多的好處,交易是需要雙方自願才會發生的事,而雙方會願意交易就代表他們都認為交易完成後自己會得利,禁止自由貿易就等於禁止人民做一件自己認為有利的事,所以不可能經由限制民眾購買某些商品,來使整體經濟成長;也不可能透過販賣某些商品給民眾,來使整體經濟受損。


反服貿者看到這邊應該已經氣急敗壞的吶喊:「我承認你的經濟分析都正確,但現在貿易的對象是426(台灣地區對中國人的蔑稱)阿,是獨裁不講理的中國共產黨阿」。
要分析經濟行為對整體是否有利,我習慣先觀察交易行為中是否有強制力介入,在兩岸自由貿易往來中我沒有察覺到有外力的介入,我承認去對岸中國做生意是會有一些貿易限制,但這些條件都是事先可以了解的,每個商人都是在評估過利弊之後自行決定願意去對岸發展或是願意購買中國的商品,並沒有任何人使用暴力強迫這些商人必須要與他進行交易,反觀反服貿者主張退回服貿協議,就等於主張繼續使用政府強制力限制貿易自由,利用暴力的公權力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全民,認真的思考下來,其實反服貿者才是真正的獨裁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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