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人會怕啦  

 

言論自由是自由社會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如果連表達自我主張的權利都失去了,人就無法做自己的主人了。

需要言論自由保障的通常是尖銳且具有爭議性的言論,今天如果我大喊:「我愛五月天」,這時我不太需要言論自由的保障,因為我的發言與多數人認知相同,不容易引起太大的爭議,但如果今天我表示:「我認為228事件時就是殺台巴子殺太少,才會導致台灣今日之亂象」,雖然可能大多數人對這段話感到反感與不認同,但這也是屬於我個人言論自由的範疇,不論這段話會不會造成他人的不適,我都有「說」的權利,因為一位自由人並不具有「言談必須使他人感受自在」的義務。

但上述原則還有一個關鍵因素就是「地點」,我絕對有權力在我的產權所有地(例如自家住宅)發表任何言論,來我家做客者如果不愛聽隨時可以離開,這時沒有任何人的權利被侵犯,而若是我在他人的產權所有地發表言論,其產權所有人則有權請我離開,也就是代表「我同意你擁有言論自由,但請你滾出我家之後再發表」,這時也沒有任何人的權利被侵犯。

但今天關於支持服貿者(例如統促黨員)有沒有權利進入立法院發言的爭議,最大的爭議點就是立法院屬於國家公共資產(當然,無政府資本主義者並不同意世界上有國家公共資產的存在),這時的產權所有人變成了全民而不是單一個人持有,所以就無法單純的交由產權所有人來決定誰能發言、誰不能發言,身為無政府資本主義者我並不欲在此討論立法院議程的種種法規(因為我根本不承認政府的正當性),而是打算使用統一的標準來檢視各方行為。
首先,該由誰決定何人能進入立法院?為什麼反服貿的小陳可以?為什麼立場不同的小張就不行?為什麼喂羊的就可以?為什麼養狼的就不行?難道養羊的繳得稅就比養狼的多嗎?這是民主政治在決策時必然會遇到的問題,某些人的意志一定會被違背,某些人的自由一定會被剝奪。

當反服貿者禁止某些人進入立法院時就等於將自己的意志(反服貿)強加於所有人,這時他們就成了另一個「政府」、另一個「黑箱」。
如果反服貿學生主張自己革命有理、抗議無罪,那支持服貿的統促黨眾人也同樣擁有權利革這些學生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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