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e55e6e1dfcf14ac443e00d55b78af5  

 

319槍擊案發生後,被流彈殃及的呂秀蓮說了一句:「我為台灣民主挨了一槍」。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五四運動「德先生(民主 Democracy)」的影響,多數人都將民主視為最終目標,彷彿只要落實民主就能讓世界變美好,但事實是民主不只為我們帶來了赤字,最終必定也會將我們帶往專制獨裁。

在羅馬帝國反對奴隸制度不會被多數人接受,因為大家還沒想通奴隸制度是違反個人自由的。
在康熙年間反對君主治國不會被多數人接受,因為大家還沒想通君主治國是違反個人自由的。
同樣,
在民主時代反對民主制度不會被多數人接受,因為大家還沒想通民主制度是違反個人自由的。
而且多數人到死都不會想通,民主制度真正開始到現在也不過一百多年,每個人總認為自己所處的年代與從前不同了,但其實歷史只是用不同的模式不斷在重複,從前當權者的權力是來自神仙、來自上天,而民主時代當權者的權力則來自多數,我們稱之為民主。
要讓一個社會穩定成長,保護個人財產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能保有自身的努力成果,就不會有人想努力奮鬥,但民主多數決的結果卻是多數人選出的當權者可以決定如何分配他人的財產,經過民主程序之後,非法的掠奪行為變成合法的徵稅了。

民主帶來赤字,因為當權者施政時不是使用自身的資源,而是使用掠奪來的稅金,沒有人會在乎浪費別人的錢,從前君主使用徵收來的資源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在民主時代當權者除了滿足自己以外,還必須利用資源來鞏固自身的政權,政府打著群眾利益的旗幟,為自身行為創造正當性,但群眾利益並不存在,群眾利益其實只是代表著某些人的利益,其實真正該關心的是個人利益,若是主張群眾利益高於個人利益,本質就只是為了一群人的利益而犧牲另一群人,如果被犧牲的人是自願的或可稱為慈善、奉獻,但若是非自願的則構成了犯罪行為,所以用民主方式決定眾人之事最終只會創造出掠奪者與受害者。

民主必然是違害個人意志的,因為若是沒有任何人的意志被違背我們根本不需要民主,只需要讓每個人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即可,所以只有在眾人的利益衝突時,民主的多數決原則才會派上用場,這也是為什麼民主與個人自由必然衝突的原因。

民主制度之下多數意志被神化了,有窮人沒飯吃怎麼辦?靠政府補助他們;政府的補助款從何而來?從人民身上徵收而來;搞了半天原來只是讓一群人養活另一群人,政府並沒有創造出任何新的可用資源,而只是將現有資源在大家口袋中移來移去,更別提移動過程中會產生效益損失與貪污,所以為了追求財富平等的政策造成了更多的不公平,事實是人民養活了政府,而不是政府養活了人民,但多數人還是相信政府能解決問題,而現在政府很爛是因為人民還沒有選出適合的領導者,這就是一種對民主的神化。

我承認民主制度比君主治國還來的自由,但它依然是侵害個人權利的一種制度,但現代人最大的錯誤思維就是以為民主就代表自由,其實民主是自由的敵人,而無政府資本主義才是唯一能在不違害個人自由的原則之下運作的社會模式。

近日台灣由於服貿議題造成許多衝突對立,但我認為這是一個反思民主利弊的最佳時機,反服貿者主張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將造成中國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進而影響中國民國選舉,這不就是你們要的民主、你們要的多數決嗎?怎麼當你們變成少數時就開始反對民主了呢?當我是少數時我聲稱我是獨立個體不願受到中華民國侵害,你們說要住在台灣就必須遵守多數決,否則請離開;那現在中國變成了多數,台灣是否該少數服從多數呢?又或是不服從的就滾出亞洲?你們會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那我可以聲稱趙擎也是一個國家嗎?又或是我聲稱我的家族是一個國家所以不願受中華民國的影響?

「如果你同意亞洲的多數中國人無權影響台灣人民,就等於同意中華民國的多數無權影響我趙擎,因為你無法在主張群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的同時又主張個人利益高於群體利益,所謂的國家只不過是多數暴力的產物,不管你們認不認同國家,至少我是不認同,我只認同我是獨立的個體、個人,沒有任何群體意志能凌駕於我個人意志之上,這當然包括了中華民國這個群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鉛筆社希特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