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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妍希專輯獲百萬補助,很多人認為她不該獲得補助,而我認為沒有「任何人」有資格獲得補助,因為補助就等於是政府濫用強制力逼迫民眾財產做重分配。

民主政治很容易產生一種弊病就是政客利用政策買票,民代幫助某些選民爭取補助金以換取選票,畢竟沒有人會在乎浪費別人(納稅人)的錢,選民只看到了眼前實質的利益(各種補貼),而忽略了任何補助金都必須透過稅收來集資,所以各種補助越來越多,原住民?殘障?老人?老農?孕婦?都獲得補助,現在連拍電影、出專輯也能補助,這完全是違反政治哲學,也許立法者是立意良善想幫助弱勢,但是原住民、殘障、老人、老農、孕婦並不一定等於窮人,用這種分配法資源不一定會到最需要的人手上,而且窮也不是獲得補助的理由,在一個自由的社會沒有「任何人」有資格獲得補助。

也許有人覺得讓貧童吃飽最重要、有人覺得安置街友最重要、有人覺得他家要蓋游泳池最重要,所以在自由社會最公平的方式就是讓「每個人自由決定自己的資源該如何運用」,而補貼就是透過強制收稅手段將某些人的資源轉給另一些人,這是違反財產權的,陳妍希也許覺得自己的專輯值得補助,但趙擎也認為他的新書應該獲得補助,但是誰又有權力決定眾人的資源該如何分配呢?

憲法是用來保障人民的,要保障人民就必須限制政府,在民主政體下憲法若是要限制政府權力,就必須加上一條「政府不得無償為任何國民提供服務」,因為某人無償得到服務代表有另外一群不相干的人必須為此服務買單,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任何人都不該奢望免費從政府這得到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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